尊敬的客户:
您好!非常感谢您对我集团财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!为更好的做好财务的服务工作,保障您的合法权益。计划财务部对开票和付款环节用时和补偿标准进行公示,若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,超时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。我部门郑重承诺:将在 24 小时内按补偿标准支付您的损失。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各环节补偿标准
(一)销售客户
1、开票环节结算完毕后 30 分钟内将发票开具完毕。每延迟 1 分钟补偿客户 2 元/户。
2、退款环节
收到退款指令 30 分钟内完成退款支付。每延迟 1 分钟补偿客户 2 元/户。
(二)采购、搬倒、工程等供应商
电汇支付:上午收到的付款单,下午支付完毕;下午收到付款单,次日上午支付完毕。承兑支付:因需根据付款单金额到银行开具相应承兑汇票,收到付款单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。每延迟 1 小时补偿客户 100 元/户。
二、补偿申诉渠道
如果您在合作过程中遇到赔付不畅或其他服务不到位问题,可通过拨打财务 24 小时服务监督电话、邮箱等渠道反馈服务问题。详细信息如下:
计划财务部 24 小时服务监督电话:13106551695
邮 箱:cwshzm@hbjyjt.com
三、补偿款项支付流程:
计划财务部在收到反映问题后 24 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;符合补偿条件的,将在 24 小时内联系贵公司按补偿标准支付补偿款项。
计划财务部
2022 年 9 月 21 日